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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0-05-26 09: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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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广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主要解读了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据介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实施。这是广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提升我区外向型开放水平的指导性政策。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企业家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实施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贸易竞争新优势培育和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提出要大力优化贸易结构,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对今后一段时期对外贸易工作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提供了有力指导。

近年来,我区外贸进出口规模持续增长。2018年全区外贸进出口首次突破4000亿元、出口首次突破2000亿元。2019年,全区外贸进出口实现总额4694.7亿元,创历史新高,增幅14.4%,较全国高11个百分点,出口和进口首次双双突破2000亿元。

虽然广西外贸取得优异成绩,但应该清醒看到,我区外贸在发展质量方面仍有待提高。从商务部提出的外贸高质量发展“五个优化”“三项建设”来看,我区主要差距:一是外向型产业基础仍薄弱,出口商品中本地货源产品占比不足50%,2018年、2019年占比分别仅为41.4%、40.1%。二是贸易结构有待优化。通道经济、边境贸易占比过大。2018年、2019年边境贸易在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达到39.4%、31.6%。三是贸易市场过于集中。2018年、2019年对越南贸易在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达到42.6%、37.4%。四是外向型产业集聚度不高。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量较少,至2019年底,商务部在全国认定300多家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我区仅占6家。五是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滞后。外贸企业开拓市场能力不足,建设运营境外营销服务机构功能不全、欠规范。为提升我区高质量外贸水平,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部署,出台配套实施意见,解决我区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促进我区贸易高质量发展。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区直中直15家单位集中起草,在征求32家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文本,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一)体现了《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实施意见》严格参照《指导意见》形成框架结构,坚决贯彻《指导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并执行相关政策条款。

(二)细化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严格对照《指导意见》各项政策措施,从创新驱动夯实外向型产业基础、优化国际市场和区内布局、做强做优主要贸易方式、促进外经贸均衡协调、培育新业态、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国际营销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支持政策等方面谋篇布局,以推动与东盟经贸合作为重点,全面落实外贸“五个优化”“三项建设”。

(三)突出广西特色。《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因地制宜,突出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优势和边境贸易的独特地位,将《指导意见》各项措施根据广西特色和优势细化到产业、到市场、到地市,紧密结合广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二次创业”等部署,为多部门联动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给了政策依据和基础。

(四)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危”和“机”提出相应措施。《实施意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产业链带来的冲击,提出积极探索服务跨境产业链的贸易和保税监管新模式,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贸易链条、加工产业链条,围绕构建中国中南半岛跨境物流网络枢纽、核心节点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新业态集聚区。同时,抓住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产业链重组机遇,逐步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形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针对疫情对“面对面”国际贸易促进活动的影响,提出加快构建以跨境电商新业态为核心的外贸集聚区、建设线上贸促平台等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全文分为9个部分、32条政策措施。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第二至九部分提出上述32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深入实施传统产业“二次创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支撑外向型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外贸品牌培育,加强品牌保护。

二是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和优化区内区域布局;优化经营主体,壮大龙头外贸生产企业,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专精特新”国际化发展;优化商品结构,提升附加值;推动加工贸易提质发展、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三是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积极扩大进口,推动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在我区试点,扩大进口贴息覆盖面;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打造“广西服务”品牌;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扩大贸易导向型外资企业的主体规模,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发展绿色贸易。

四是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以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为基础的新型线上展览、展示、交易平台;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发挥南宁市作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增量提质发展。

五是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提升服务跨境产业链的能力;加快培育各类外贸集聚区,培育国家、自治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加快构建以跨境电商新业态为核心的外贸集聚区;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发展,办好境外自办展;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加快智慧港口建设。

六是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引领作用,构建开放型产业和国际跨境产业链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七是坚持互利共赢,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创新投资合作;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和贸易大通道建设,推动与中欧班列的无缝衔接;拓宽双向投资领域。

八是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加强党对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自治区商务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加大财、税、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加强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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