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地市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认真评审,现将拟支持2021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芯片国产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12月13日(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汽车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322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8095126。
附件:拟支持2021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芯片国产化)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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