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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公示

2021-12-31 08:58     来源:能源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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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精神,我厅下发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和开展节水标杆企业(园区)评选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1]379号)组织2021年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评选活动。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家企业技术水平先进、用水效率领先,满足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评选要求,拟推荐为2021年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

对上述公示2021年自治区节水标杆企业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和联系地址,于2022110日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与综合利用处反映。受理时限:在公示期内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自治区工信厅710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809526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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