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能源〔2023〕1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广西“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桂工信节能〔2012〕474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程序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370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级部门初审和自治区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抽查、召开审定会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2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名单(有效期:2021年至2025年),现予以公布。
各市要认真做好清洁生产典型示范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企业活动,在工业领域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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