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消费〔2023〕70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参展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消费〔2023〕435号)工作要求,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初评已完成,专家评选出500件入围终评的作品,现就现场终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展时间和终评时间
(一)入围终评作品送展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现场终评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月28日。
二、送展地点和终评地点
广西美术馆(南宁市五象新区秋月路22号)。
三、送展作品
入围现场终评的500件作品(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与属地二轻联社、工艺美术协会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分工,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入围终评作品送展工作。入围终评作品未按时送展的,视同放弃参展申报。
(二)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工作部仅对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轻联社、工艺美术协会开展作品接收工作,不对接作者个人。请各市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对接工作。
(三)作品送展过程中,请各市做好检查和保管工作。如作品出现损坏缺失等情况,不予接收。
(四)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入库及未入选作品退还工作,定于2023年10月29日进行,请各市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工作。
(五)未尽事宜,请与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工作部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川 0771-8095015;廖鹏 13878657267 。
附件: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入围终评作品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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