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运行〔2023〕89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各电网企业,各相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1662号)等文件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区电力市场建设,实现中长期电力市场与现货电力市场的有序衔接,现将《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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