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社会组织未经我厅许可擅自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信厅”等名义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评奖活动、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席情况、职务等进行虚假宣传。我厅高度重视,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厅从未授权任何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企业及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注意甄别,避免遭受损失。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
二、社会组织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工信厅”或广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政策名义举办会议、开展评选等相关活动的,须提前获得我厅授权,未经同意不得擅用。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假冒我厅名义,伪造印章、公文或从事其他侵犯我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厅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任何冒用我厅名义开展的违规行为,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电话:0771—8095181,邮箱:zhc@gxt.gxzf.gov.cn。
特此声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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