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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2024-02-29 09:57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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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综合2024169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制造业优质企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行动,打造领航企业新方阵。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实施方案》(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1〕9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1〕16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工业企业申报、设区市工信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征求厅内各处室意见、书面征求相关厅局意见、专家评审推选、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第三批,2023年),现予以公布。

下一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大力开展企业培优育强行动,加强对工业龙头企业帮扶,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控制力,为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监测调度,采取旬监测旬调度、先导性匹配性指标监测等机制,及时研判处置风险。支持龙头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新增用地新建生产基地,加大排产生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率。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市场主导力,加快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二是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围绕龙头企业深入开展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专项行动,瞄准行业国内前20名和关键零部件前20名重点企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深化重点产业协同发展。三是加强要素保障。用好实体经济服务员工作制度、各级领导挂钩联系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制度,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保障龙头企业合理用能、用地、用林、用工和人才等要素需求。

各有关企业要发挥补链延链升链建链的市场主体作用,做强做优,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引领和带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一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主动牵头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将创新成果转化为首台(套)产品。积极组建创新联合体,争取搭建国家级创新平台。二是加快企业智改数转。加快建设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工厂,争创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全面提升关键业务环节数字化水平。带动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和产品高端化水平。三是提升企业质量品牌。开展先进质量管理,加强新产品开发,积极开拓市场,打造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美誉度好的广西制造精品。四是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区内外合作。发挥企业合作平台功能,开展产业链协作配套活动,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和行业解决方案。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等区域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积极参与“4+N”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五是培育产业链应用生态。加快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产业链资源区域集聚,带动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体系。六是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对标国内外行业先进能效水平,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积极创建“超级能效”示范工厂、“零碳”示范工厂,积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绿色建材产品、低碳产品等。七是合法守信经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按照《强龙头壮产业行动方案》(桂政办发〔2022〕43号)和《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实施方案》(桂产业振兴指挥部〔2021〕9号)等提出的重点任务,密切关注工业龙头企业运行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将龙头企业培育情况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培育工作成效评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制造水平、纳税贡献、产业链带动能力和社会责任等指标,对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第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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