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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资金(“乡村振兴”特色加工业)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2024-03-24 09:05     来源:中小企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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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资金(“乡村振兴”特色加工业)项目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4〕5号)等工作安排,在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等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资金(“乡村振兴”特色加工业)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4日—3月27日(4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711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8095259。


附件:2024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资金(“乡村振兴”特色加工业)拟支持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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