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轻工〔2024〕796号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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