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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推动工业经济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5-02-06 13:32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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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综合202539


各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经济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5〕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推动工业经济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加强节假日工业企业生产组织保障

(一)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抢抓节假日连续生产。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4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不属于长流程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连续生产行业,具备独立电量计量条件

3)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③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2.补助标准。

2025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期间连续生产,且日均外购两部制电量达到2024年四季度当季日外购两部制电量的9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支持企业用于加强安全生产、发放节假日稳岗补助等。

3.申报材料。

1)鼓励企业抢抓节假日连续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供电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81,邮箱:zhc@gxt.gxzf.gov.cn。

(二)春节期间企业增量用电奖补。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4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不在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规定的工序或产品范围,具备独立电量计量条件。

3)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③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2.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春节期间(2025年1月28日至2月12日)外购电量较基数电量(2024年2月9日至24日)两部制增量部分给予0.06元/千瓦时奖补。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低于2万元的不予补助,奖补资金以万元为最小单位,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

3.申报材料。

1)春节期间企业增量用电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2);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供电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经济运行处,联系电话:0771-8095266,邮箱:jjyxc@gxt.gxzf.gov.cn。

二、鼓励企业稳生产促就业

(一)支持有基数的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去年同期基数不为零(2024年一季度当季产值不为零)且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工业用电量、利润总额、就业人数等指标增长达到一定条件。

2)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③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2.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工业用电量、利润总额、新增用工人数等指标情况,分行业分类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奖补(如下表),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采购生产物料、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安全生产等。注:以下各项不得重复申报,补助标准为上限标准。

序号

企业类型

一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速

一季度当季其他参考指标

补助标准

1

不限行业

≥10%

一季度当季工业用电量、利润总额、就业人数的其中一项同比增量大于零

对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且小于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1亿元且小于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2亿元且小于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

医药、坯绸等2个行业企业

≥6%

一季度当季工业用电量、利润总额、就业人数的其中一项同比增量大于零

对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且小于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且小于8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且小于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

建材、短流程钢铁、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饲料、粮油加工)等4个行业企业

≥4%

一季度当季工业用电量、利润总额、就业人数的其中一项同比增量大于零

对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且小于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1亿元且小于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2亿元且小于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或等于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有基数的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3);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81,邮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有基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扩大营收。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

1)去年同期基数不为零(2024年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不为零)且2025年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增长达到一定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2025年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奖补,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软件开发、运维服务等。注:补助标准为上限标准。

企业类型

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同比增速

一季度当季其他参考指标

补助标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10%

一季度当季利润总额同比增量大于零

对2025年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且小于1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1亿元且小于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2亿元且小于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3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有基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扩大营收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4);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信息技术发展处,联系电话:0771-8095269。邮箱:xrc@gxt.gxzf.gov.cn。

(三)支持无基数的工业企业加快产能爬坡。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去年同期基数为零(2024年一季度当季产值为零)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总量达到一定条件;

2)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③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2.补助标准。

企业类型

补助标准

不限行业

对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大于2000万元、6000万、1亿元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40万元、50万元补助。

3.申报材料。

1)支持无基数的工业企业加快产能爬坡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5);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81,邮箱:zhc@gxt.gxzf.gov.cn。

(四)支持无基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加快营收爬坡。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

1)去年同期基数为零(2024年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为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或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补助标准。

2025年一季度当季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补助,补助标准为上限标准

3.申报材料。

1)支持无基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加快营收爬坡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6)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信息技术发展处,联系电话:0771-8095269。邮箱:xrc@gxt.gxzf.gov.cn。

(五)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③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2.补助标准。

2025年一季度当季较去年同期新增用工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单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低于2万元的不予以补助。

3.申报材料。

1)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7);

2)企业社保缴纳凭证材料;

3)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说明材料;

4)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综合处,联系电话:0771-8095281,邮箱:zhc@gxt.gxzf.gov.cn。

三、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

(一)支持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项目可以申报:

1.在建重点工业项目:项目在2025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4年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或项目2025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及以上。

2.新开工重点工业项目:项目在2025年一季度实现新开工且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或实际完成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3.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等手续完善。

4.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1)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2)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1.投资增量补助。对项目2025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较2024年一季度投资增量部分,按最高不超过增量投资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予补助;

2.重大项目补助。2025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及以上,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0.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予补助。

3.新开工重点工业项目补助。

1)新建工业项目。2025年一季度实现新开工的新建工业项目,对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50万元、75万元补助。

2)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一季度实现新开工的技术改造项目,对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大于或等于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5万元、80万元补助。

项目同时符合以上三类补助条件的,仅享受其中一类补助。本补助比例为上限标准,本补助政策为一季度重点工业项目扩大投资专项政策,此前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可叠加享受本补助政策。

(三)申报材料。

1.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补助申报表(附件8);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四)责任处室。

投资处,联系电话:0771-8011169,邮箱:trzc@gxt.gxzf.gov.cn。

四、阶段性工业企业增量用电奖补

(一)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5年一季度当季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0%及以上

2.企业不在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规定的工序或产品范围,具备独立电量计量条件。

3.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1)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2)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3)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一季度外购电量较基数电量增量部分给予奖补,产值同比增长10%(含)—11%的每千瓦时补助0.10元,产值同比增长11%(含)—13%的每千瓦时补助0.12元,产值同比增长13%(含)—15%的每千瓦时补助0.14元,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每千瓦时补助0.16元。对于基数电量为0的企业,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低于5万元的不予补助,奖补资金以万元为最小单位,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

备注:基数电量为2024年一季度两部制外购电量,超出基数电量的两部制外购电量为增量电量。

(三)申报材料。

1.阶段性工业企业增量用电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9);

2.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供电等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四)责任处室。

经济运行处,联系电话:0771-8095273,邮箱:jjyxc@gxt.gxzf.gov.cn。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支持企业举办产销推介活动。

1.支持对象。

2025年一季度在境内外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活动,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的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2025年一季度在境内外举办新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活动并且当季度工业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同比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会场搭建等费用给予5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5万元的不予补助。

3.申报材料。

1)支持产销推介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0);

2)企业2025年一季度产值情况表;

3)企业参加或举办促销活动材料,活动方案、合同(协议)、银行转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开放合作与工业园区处,联系电话:0771-8011006,邮箱:gxgxtscktc@163.com。

(二)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1.支持对象。

2025年一季度广西区内新开拓境外市场的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2025年一季度新开拓境外市场出口额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当季工业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开拓境外市场产生的物流费、开证费、担保费、仓储费等成本费用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向下取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2万元的不予补助。

新开拓境外市场包括两类:一类是2025年一季度才新开展境外业务;另一类是原来有开展境外业务,在2025年一季度又新增拓展其他国家业务且新增国家市场出口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1);

2)企业一季度出口情况表;

3)企业按申报奖补金额提供相对应的采购合同、出口清单、海关报关单;物流费、开证费、担保费、仓储费等费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企业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的方案,并提供参加人员食宿、交通票据等凭证。

4)有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2)。

4.责任处室。

开放合作与工业园区处,联系电话:0771-8011006,邮箱:gxgxtscktc@163.com。

六、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自愿申报,收集申报材料。

(二)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各项奖补资金可叠加申报,奖补资金叠加申报上限金额为100万元(第三项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奖补资金除外)。企业法人自愿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至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三)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汇总审核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汇整统一报送,于2025年4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设区市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资金计划,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后,将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企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经济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5〕1号)预算标准控制,如超出预算标准,各块资金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报企业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报支持项目加快投资政策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包含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单位。申报企业和项目单位应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不违反国家、自治区、设区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违反规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单位,一经查实,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视情况取消其2至5年内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申报资格。

(三)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须按照奖补资金规定用途用于扩大生产、项目投资等,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请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保证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对于企业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请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及培训内容主动向企业解答。各设区市汇整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邮寄给我厅,联系人及电话:宋宇婷,0771-8095281;邮箱:zhc@gx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1室,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鼓励企业抢抓节假日连续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春节期间企业增量用电奖补资金申报表

3.支持有基数的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4.支持有基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扩大营收补助资金申报表

5.支持无基数的工业企业加快产能爬坡补助资金申报表

6.支持无基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加快营收爬坡补助资金申报表

7.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补助资金申报表

8.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补助申报表

9.阶段性工业企业增量用电奖补资金申报表

10.支持产销推介奖补资金申报表

11.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奖补资金申报表

12.企业申报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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