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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2-19 09:13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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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节能〔2025〕10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请各有关企业依据相关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5年4月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我厅。

二、规范条件企业复核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行业规范条件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请南宁、梧州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重点就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近三年新增发明专利数量进行审核,并就企业是否保留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提出意见,于2025年4月3日前将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黄东亮,0771—8095256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5.广西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已公告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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