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工信规范〔2024〕11号)规定,经企业申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19),对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申请的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一级铝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价,评价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
邮 箱:jxc@gxt.gxzf.gov.cn
电 话:0771—80951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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