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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修订、宣布废止和失效政策文件意见的公告

2025-03-25 17:10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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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保持一致,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保持一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21修订)》(政府令第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桂工信政法〔2022〕54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现行政策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拟予以修订、宣布废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文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通过网上征集、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信函或邮件标题请注明“自治区工信厅政策文件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8日前

网上征集:http://gxt.gxzf.gov.cn/qzhd/yjzj/zwzx/

电子邮件:gxwzfc@163.com

书面信函: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五楼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邮编:530022。

附件:1.拟予以修订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目录

2.拟宣布失效、废止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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