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工信规范〔2024〕11号)规定,经企业申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19),对桂平市宏信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提交的由行业组织颁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二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价,评价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邮 箱:jxc@gxt.gxzf.gov.cn
电 话:0771—80951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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