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工信规范〔2024〕11号)规定,经企业申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2999—2020),对广西弘航船业有限公司申请的丙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价,评价合格。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
邮 箱:jxc@gxt.gxzf.gov.cn
电 话:0771—80951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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