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政法函〔2025〕2325号
为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桂工信规范〔2023〕1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西工业遗产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工信政法〔2025〕166号)要求,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请、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广西工业遗产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探索利用发展新模式,积极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
附件:第二批广西工业遗产认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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