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投资〔2025〕949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从2026年度起,采用集中申报方式开展,本次集中申报包含重大产业项目及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制造业新产品培育项目、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人工智能+制造”项目、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等9个方向,各方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9。
二、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于2025年12月26日前汇总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有申报材料须在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指本次申报前项目业主所获得的需要验收的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方向。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同时实施更多有效益的工业项目。同一个申报单位可按不同方向申报多个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各方向资金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并要编列目录,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不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无效)。
(二)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开展项目遴选,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并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形成各专项《2026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推荐表》(包括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可编辑附件表格),并联合行文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财政厅,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方向归类后统一发送至xmb888@vip.163.com(在线申报的方向除外)。申报纸质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存档备查(有特殊要求的申报方向除外)。
(三)项目申报材料鼓励由企业自行编写,不要求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或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以避免增加企业申报成本。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了解。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从未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需询问或要求补充项目材料将通过邮件、通知等正式渠道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人员不会直接联系企业或县区部门,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应通过正常途径按要求进行申报,以保障自身利益。
(四)所申报项目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工信规范〔2024〕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桂工信规范〔2025〕8号)进行管理,有附加特殊严格管理要求的,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五)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自治区将停止对项目的支持,追回已拨资金,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方向申报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请登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其他
(一)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质效,突出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安排的导向性、针对性,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的申报方向及相关规定以本指南为准。
(二)各方向申报资金实际安排额度除符合补助标准外,可结合资金预算额度、项目投资额、项目实施效益、项目先进性等综合考虑确定。
(三)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应的行业处室咨询,如果对整体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有疑问可咨询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处、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企业项目业主对申报工作有疑问,请先咨询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应科室。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统筹处室: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处,0771-8011169,8051009(工作咨询);0771-2863265(材料确认)
邮箱:xmb888@vip.163.com
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0771-5331701
邮箱:gjc@czt.gxzf.gov.cn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行业处室业务咨询电话:
1.重大产业项目及产业优化升级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投资处,0771-8011169
2.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科技与新兴产业处,0771-8095637
3.制造业新产品培育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科技与新兴产业处,0771-8095637
4.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纺织医药处,0771-8095038
5.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纺织医药处,0771-8095038
6.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两化融合推进处,0771-8095295
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信息技术发展处,0771-8095269
8.“人工智能+制造”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处,电话:0771-8095373
9.绿色低碳转型项目
责任处室及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话:0771-8095032
附件:1.重大产业项目及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2.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3.制造业新产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4.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5.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6.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
8.“人工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指南
9.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申报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1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