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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情况
问题二十二: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钦州市海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70.6%,茅尾海海域5个监测点位只有1个达到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
整改措施:98.加强钦州、防城港市沿海工业园区企业及港口码头管理,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整改完成情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大力支持防城港市和钦州市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专项债资金,推动园区发展,提升园区环境品质。一是用好用足产业园区专项债2021—2023年,每年安排300亿元产业园区专项债券支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和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共安排产业园区专项债支持防城港市31.92亿元,支持钦州市48.48亿元。通过自治区产业园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5000万元,钦州建设处理规模18800m3/d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丹寮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期)。浦北县利用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在泉水工业园新建成1座污水处理能力0.3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二是指导沿海工业园区提升污水治理能力。积极指导防城港市、钦州市有序推进整改任务,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持续完善污水管网等方式,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进一步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改善。目前防城港市茅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000t/d,出水水质达到级A标准,冲仑污水处理厂位于九龙湖生态科技产业园东部,建成投产候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10000m3/d。钦州市自贸区建成广西天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3700万元,设计处理规模为45000m3/d;持续推进大榄坪污水处理厂排海管建设,累计建成3.16公里排海管道,2.5公里临时管道,完成投资1310万元,目前排海管已建设至设计的A2深海排放区,已具备深海排放条件满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要求。
四、验收情况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第98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相关要求,并按照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完成了自行验收。经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通过验收销号。
综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二涉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27日—2月9日),监督电话:0771-80951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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