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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6-04-09 16:35     来源:中小企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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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企业〔2026〕27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1、附件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对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四、对于已认定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我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我厅审核中也将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八、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九、我厅将加强企业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根据规定,取消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十、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十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通过邮寄和OA发送至我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十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版和企业电子版佐证材料光盘(佐证材料编制按附件6),寄送至我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联系人:李可盈,0771-8095070)。

附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企业电子版佐证材料编制要求

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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