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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西北山矿业采矿、选矿扩能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2021-03-19 15:05     来源:能源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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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能源函〔2021〕129号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给予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矿、选矿扩能技改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的请示》(河工信报〔2020〕65号)(项目代码:2019-451226-09-02-001371)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产业政策规定。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井下有轨运输技改升级为井下无轨运输系统;井下生产采用铲运机、耙渣机、铲车等机械化作业,形成年采矿量60万吨的生产能力;选矿厂对破碎系统、浮选工艺流程、浓缩池、脱水系统、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规模达2000吨/日。建设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乡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三、项目能源消费主要品种为电力和柴油。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136.23tce(当量值)/11848.19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3493.99万kWh,折4294.12吨标准煤(当量值)/11006.08吨标准煤(等价值);柴油577.94吨,折标煤量为842.12吨标准煤。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605.64tce(当量值)/3568.89tce(等价值),项目用能总量有保证,能源结构合理。

四、项目采用节能措施:对井下运输系统、井下机械 化设备、原矿运输系统、破碎系统、浮选工艺流程、浓缩池、脱水系统、除尘系统进行节能升级改造,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能评阶段提出的节能措施:选配高效节能机电设备;选配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建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论证,确定是否采纳,并将论证结果报我厅备案。

五、项目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凿岩机、铲运机、空压机、水泵、风机、运矿汽车、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水隔离泵等,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六、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采矿工艺能源单耗4.31kgce/t,采矿综合能源单耗为4.48kgce/t,选矿工艺能源单耗3.74kgce/t,选矿综合能源单耗为4.08kgce/t。对照《铅锌矿采、选能源消耗限额》(YS/T 748-2010),均符合标准准入值要求,其中采矿综合能源单耗、选矿工艺能源单耗及选矿综合能源单耗均达到先进值要求。

七、项目达产后,项目m1值为0.02,对广西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项目n1值为-0.005,对广西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m2值为0.57,对河池市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项目n2值为-0.11,对河池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八、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选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并与生产线同步建成投产;要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能源管理,确保节能指标实现。

九、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的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准能源消耗总量10%(含)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须按规定就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向我厅申请验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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