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轻工〔2021〕107号
各市、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二轻联社,各市工艺美术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40号)精神,为高质量完成选送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200件入选作品和20件优秀工艺美术作品的工作任务,现就开展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入选作品暨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协办单位:广西工艺美术协会
本次评选成立工艺美术作品工作部,负责参评组织工作。工作部下设协调保障组、布展组、评审组、监督组四个工作组,评选工作部设在自治区二轻联社。
二、评选时间地点
(一)评选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30日(7月26日至27日送评作品,7月31日17:00前取回未入选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作品)。
(二)送评地点。广西美术馆(南宁市五象新区秋月路22号)。
三、评选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2021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
1.大师精品类。评选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创作工程创作组的作品。奖项设置:设广西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创作工程“精品奖”金、银、铜奖,并给予一定创作经费补贴。
2.工艺美术作品类。评选除大师精品外的其他工艺美术作品,分设大师组和非大师组。奖项设置:设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大师组、非大师组)金、银、铜、鼓励奖,金、银、铜奖给予一定创作经费补贴。
(二)评选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工艺美术作品。
1.200件入选作品。从符合主题的国家级以上获奖作品(指2020年6月1日以后获国际或国家级金、银奖作品,下同)和2021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八桂天工奖”获奖作品中评选出200件入选作品,参加“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报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审定。奖项设置:经组委会认定的入选作品,给予一定创作经费补贴。200件入选作品,在今后大师评审、历届大师复审、职称评审中作为成果予以认定。
2.20件优秀作品。从200件入选作品中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报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审定。奖项设置:经组委会认定的优秀作品,由组委会给予创作经费补贴。20件优秀作品,在今后大师评审、历届大师复审、职称评审中给予倾斜。
四、评选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创作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创作的工艺美术实物作品。
2.创作主题。须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标准,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时代、讴歌中国共产党百年成就、描绘壮乡改革发展的优秀作品。其中,以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为题材的作品须符合《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有关精神。
凡与主题和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半成品,不予参评。
(二)申报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5年(含5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三)大师精品类别的申报者,须为桂二轻〔2021〕35号文件公布的大师精品创作工程创作组。创作组所依托的企业、组长、成员和品类按照原审批文件执行,不予变更,组长必须参与创作,且创作成员不能只有组长1人。每个创作组至少创作1件(套)作品参评,可作为历届大师复审中师带徒工作经历认定的依据。
(四)工艺美术作品类别分设大师组、非大师组两个组别,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广西工艺美术大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只能申报大师组;非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非广西工艺美术大师和非高级工艺美术师只能申报非大师组。
(五)每个创作组或每位作者限报3件(套)/类别,按套报送的,每套不能超过5件作品。原则上,参评作品尺寸规格限制在2米(长)×2米(宽)×2米(高)内,特殊情况需经评审组批准同意。
参评作品申报流程和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市工信局和二轻联社(含防城区联社,下同)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二轻联社要发挥与工艺美术行业联系密切、熟悉情况的优势,具体负责本市辖区内参评作品的组织、初评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市工信局和二轻联社要主动向本市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汇报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合理分工,相互支持,推动工作落实。
(三)切实组织实施。请各市工信局和二轻联社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发动参评。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内的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要及时传达今年评选工作新变化,尤其传达参评作品须突出主题的新要求,并指导参评者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重要节点,紧扣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进行创作,确保今年评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工作只评不展,不对外开放参观。
(二)本次评选不收取参评费。
(三)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
(四)入选的200件作品必须参加“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展览时间为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不按时送展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展览期间所有参展作品不能自行撤出。
未尽事宜,请与工艺美术工作部相应工作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协调组:丘玉树 18176878489
布展组:雷一萍 13607830666
评审组:韦丽钰 18776152016,沈欣 13878672772
监督组:黄民安 18978815808
附件:1.参评作品申报流程
2.参评作品申报注意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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