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1-05-27 08:30     来源:石化建材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0〕2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厅石化建材处,并注明意见反馈人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联系电话:0771-8095183/8095641(传真)

电子邮箱:shjcc@gxt.gxzf.gov.cn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7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