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要求,经组织相关处室梳理分析,认真研究制订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中,如有明确受访单位和企业的,请牵头处室按照信访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答复程序,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电话或挂号信函等做好沟通答复工作。
二、各处室(局)、各单位要按照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整改相关工作。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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