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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02-23 10:10     来源: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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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5号),中心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承担依法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的用能状况以及节能服务机构服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能源利用违法与违规案件举报、投诉和仲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桂工信人事函〔2010〕1125号),中心内设机构5个,名称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技术监测科,法规科,内设机构正职5名,副职5名,全部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60.24万元,总支出460.2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

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其中:经费拨款4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去年持平;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4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1%,同比增加6.38万元,增长16.25%。

卫生健康支出1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16.2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7%,同比增加91.01万元,增长31.74%。

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同比增长3.19万元,增长16.26%。

(二)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34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同比增加58.55万元,增长20.49%;

项目支出预算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2%,同比增加44万元,增长61.1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460.24万元,总支出460.2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4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55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增加节能评审劳务费项目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1%,同比增加6.38万元,增长16.25%。

卫生健康支出1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16.2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7%,同比增加91.01万元,增长31.74%。

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同比增长3.19万元,增长16.26%。

(二)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34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同比增加58.55万元,增长20.49%;

项目支出预算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2%,同比增加44万元,增长61.11%。

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303.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24%,同比增加56.46万元,增长22.83%;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0.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6%,同比增加2.09万元,增长5.44%;

项目支出11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5.2%,同比增加44万元,增长61.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344.24万元,较上年增加58.55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具体情况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4.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48%,同比增加55.13万元,增长23.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6%,同比增加2.09万元,增长5.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6%,同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6.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3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56万元,下降7.48%,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26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6.67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7.3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6.67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7.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相关运行经费40.48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8%,同比增加2.09万元,增长5.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6.2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6.27万元。具体情况为:

“广西工业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运维费”项目服务类采购维修(护)费7万元;

“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项目服务类采购印刷费0.6万元;

“节能宣传工作经费”项目服务类采购印刷费0.8万元;

“工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项目服务类采购印刷费0.57万元;

“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服务类采购印刷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16万元,全部项目均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支出116万。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广西工业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运维费”,预算资金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投入维护费7万元,对1个信息系统开展维护,使系统故障率低于5%,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低于72小时,完成2024年广西工业能源大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平台能够安全正常运行。”,设1条数量指标:信息系统维护数量1个;设1条质量指标:系统故障率≤5%;设1条时效指标: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72小时;设1条成本指标:系统运维项目总成本≤7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企业能源状况利用报告上报率≥90%;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5年;设1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二级预算单位用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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