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柳州市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及其他无线电行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承担开展无线电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承担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行业特点和人员配置情况,设立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访、对外联络、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扶贫、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2.无线电安全科: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干扰查处,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的安全保障任务,实施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无线电管控工作。
3.业务科: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工作;负责台站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对研制、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查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
(二)单位所属单位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3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1.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4.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1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99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减少。
2.其他收入14.7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绩效考评奖金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4.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99万元,下降63.38%,主要原因是中央无线电项目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减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36.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6.3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14万元,下降7.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9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16.35 %,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补贴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0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保基数减少,职工医疗保险减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无线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84万元,下降9.6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总体基数下降,职工住房公积金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1.6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53万元,下降7.88%。其中:基本支出176.18万元,项目支出145.4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7.8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补贴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5.21万元,支出决算为26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回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项目指标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存在结余。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指标存在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存在结余。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比上年增减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3%,比上年增加3.39万元,原因是增加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无线电管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95万元,平均每辆2.3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降低8.47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8.32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0.8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单位预算数317.88万元,执行数336.3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所设定的细项指标均按时完成,我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意识,规范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145.4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145.4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5.4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活动经费预算不够精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偏差;二是项目预算绩效年初设定目标存在指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预算绩效水平有待提升,对绩效认知程度不足;三是项目经费有调整时,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控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健全项目执行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三是加强与相关科室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及时根据项目调整情况,调整绩效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4万元,执行数为26.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要求开展监测次数≥20次,办公设备购置数量≥14台,据统计年度内已开展监测129次,购置办公设备14台,监测次数超过设定的绩效目标30%以上;二是质量指标要求购置设备质量合格率≥90%,干扰申诉处理率≥85%,据统计年度内购置设备14台,验收合格14台,设备质量合格率为100%;干扰申诉事件2起,办结2起,干扰申诉处理率为100%;三是时效指标要求申诉处理时间≤3工作日,根据材料分析2023年我单位所有申诉事项均在当天进行处理,未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四是成本指标要求预算支出总额≤274000元,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表显示,本项目支出总额为267657元,未超过下达的预算指标;五是社会效益指标要求无线电频率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覆盖人次≥40万人次,2023年在我单位管辖范围内没有发生无线电频率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无线电安全,我单位通过发送短信、刊登报纸、微信公众号、公交车车体宣传、开展“无线电管理杯”竞赛活动、发放宣传册纪念品等方式宣传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覆盖人次达45万人次以上;六是满意度指标要求无线电用户满意度≥90%,经问卷调查统计满意度为100%,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绩效年初设定目标存在指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预算绩效水平知识有待提升,对绩效认知程度不足;二是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数量指标:开展监测次数≥20次,有偏差。未能在设置绩效目标时,统计以往年度开展监测工作情况,并进行合理的测算及年度工作计划,导致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数据产生较大偏差。据统计年度内已开展监测129次,超过设定的绩效目标3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以及结合往年实施情况合理编制绩效指标,形成与当年度工作相匹配的绩效指标,进一步提高绩效指标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根据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情况,统计最近3-5年平均每年开展监测工作次数,力求做到测算准确,目标设置合理不过低或偏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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