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是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1)负责桂林市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2)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开展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及其他无线电行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3)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4)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5)承担开展无线电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6)完成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单位共设置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无线电安全科、业务科。综合科负责文电、人事、宣传、财务、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无线电安全科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工作;业务科负责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台站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8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3.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6万元,下降1.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4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28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拨款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29.0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上年度绩效考评奖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本年下拨的2022年度绩效考评奖金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1万元,增长62.07%,主要原因是有根据桂财工交函〔2023〕1号文列支的结转指标。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87.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8.8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07万元,增长4.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发放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8.4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相关的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9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未及时支付的增人增资经费结转到本年进行补发。
4.住房保障支出23.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向缴纳本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31万元,下降70.31%,主要原因是根据桂财工交函〔2023〕1号文列支结转指标已于2023年度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7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35万元,增长4.04%。其中:基本支出355.71万元,项目支出194.0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1.58万元,支出决算为54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产生相关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0。主要用于按规定应缴纳的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金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0。主要用于按规定应缴纳的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0。主要用于按规定应缴纳的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0。主要用于按规定应缴纳的本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25.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下拨的2022年度绩效考评奖金。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相关的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0。主要用于按规定应缴纳的本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16万元,公用经费57.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5.7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入职人员产生相关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8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规范对公用经费的使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比上年增加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7.8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正常增加。主要用于开展无线电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无线电监测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37万元,平均每辆3.3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原因是开展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正常增加,同比增加4批次,增加13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单位来我单位参加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2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3万元,降低5.1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6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2.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343.8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45.5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4个,对下转移支付298.26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11.9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7.5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1.65%;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31.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8.35%;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活动经费预算不够精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偏差;二是项目预算绩效年初设定目标存在指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预算绩效水平知识有待提升,对绩效认知程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控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的学习及对绩效目标设置的培训,提高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力求做到测算准确,目标设置合理,清晰可量化。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6.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考试保障工作开展次数≥20次,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开展次数≥12次;二是干扰申诉处理率≥85%,民航铁路干扰查处率≥90%,重大活动非法信号查处率≥90%;三是干扰投诉1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安排查处;四是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总成本≤1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成本≤40000元,差旅费成本≤40000元,委托业务费成本≤40000元;五是“黑广播”“伪基站”打击取缔率≥85%;六是铁路部门用户满意度≥90%,民航部门用户满意度≥9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绩效年初设定目标考虑不全面不到位,导致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二是预算绩效水平知识有待提升,对绩效认知程度不足,导致部分指标设置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好预算的规划和监控,促进绩效工作能够有效地执行和落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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