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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22 15:55     来源: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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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及其他无线电行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承担开展无线电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承担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18.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0.91万元,增长55.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0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5.54万元,增长53.59%,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内部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14.5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上级拨入的2022年绩效考评。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导致绩效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未执行完毕,按规定可第二年继续使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1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8.1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0.91万元,增长55.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8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8.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减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64.75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工作支出、人员经费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5.24万元,增长71.39%,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增加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5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4.55万元,增长63.56%。其中:基本支出204.78万元,项目支出398.79万元。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32万元,支出决算为60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5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有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有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7.97万元,支出决算为56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中有增加中央项目。主要用于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工作支出、人员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预决算差异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7 %。预决算差异原因为有新增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6%。预决算差异原因为节约了公车运维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5%。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有结余。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9 %,比上年增长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工作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1%,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XX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49万元,平均每辆 2.1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降低88.26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11.3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维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2年结转预算项目2个,已自评2个,自评率100%;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数共7个,已自评7个,自评率100.00%,自评覆盖面包括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满意度情况。共涉及资金39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预算项目自评数9个,平均分为96.25分,评分一等的项目有9个:党建、工青妇活动经费、无线电监管专项业务经费、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无线电管理设施运行维护支出)、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支出、劳务派遣经费、无线电管理设施运行维护支出、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活动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绩效目标值存在偏差;二是绩效认知不足,对部分项目设置的指标内容有偏差,预算绩效编制水平有待提升;三是部分项目执行中缺乏监督和反馈,从而影响项目整体评价。

下一步改进措施:

1.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与控制环节。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确保预算精度,提高预算实施的可操作性。

2.加强项目执行团队的培训与管控,提升其执行能力和专业素养。

3.建立健全项目执行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定期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时间计划推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1.7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执行数为201.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采购1套二类无线电监测移动站(含车)设备,达到设定目标值。绩效目标设定设备验收合格率≥95%。此指标考核设备招标合规率,我中心已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和审批,未出现不合格被通报的情况,合规率100%。绩效目标设定项目招标完成时间在2023年12月底前。根据中标通知书,在2023年12月13日已完成采购。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绩效年初设定目标存在指标设置不规范;二是预算绩效水平知识有待提升,对绩效认知程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单位领导对预算绩效的管理重视起来,做好预算的规划和监控,促进绩效工作能够有效地执行和落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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