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为全区中小微企业开展资金融通、信贷担保、信用评价、产权交易等提供相关服务;
(2)为全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市场营销、技术支持、人才交流等服务;
(3)负责信息咨询、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18.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6.1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31万元,下降5.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3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31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2.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年初结转资金2.15万元,为2022年列支结转增人增资经费。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18.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8.3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76万元,下降5.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加0.18%,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缴费基数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类)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缴费基数上涨。
3.农林水支出(类)568.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40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较往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缴费基数上涨。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列支结转项目。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18.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16万元,下降5.52%。其中:基本支出238.67万元,项目支出379.67万元。
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5.12万元,支出决算为6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7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预决算差异:由于人员新增、薪级晋升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变动,追加增人增资。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1万元,支出决算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由于人员新增、薪级晋升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变动,追加增人增资。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16万元,支出决算56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25%。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用于中小企业服务项目、广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运维项目。 预决算差异:年中追加信息系统运维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
(一)(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99万元,支出决算1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由于人员新增、薪级晋升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变动,追加增人增资。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9 %。预决算差异:由于人员新增、薪级晋升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变动,追加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9%。预决算差异:通过项目调整补充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20万元,年初预算的116.13%。预决算差异: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 %,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比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较上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8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9.3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9万元,增长32.63 %。主要原因是:差旅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379.6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379.67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9.6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期目标设置与实际稍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二是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联合业务部门共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息系统运维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7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31万元,执行数为26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目标。全年开展“企业传帮带,共育产业林”5场,“百场路演”活动6场,公益服务12场次,实现全区资源共享融通15个;二是效益指标。全年采集新闻或原创文案信息内容更新5055条,开展政策宣传场次16场,引入服务机构420家;三是满意度指标。针对入驻平台企业满意度调研,共收集到调查问卷389份,满意度为92.03%;针对服务企业满意度,共收集到问卷808条,满意度为97.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设置有效且专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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