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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21 09: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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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相关方面的研究;向社会提供工业和信息化咨询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规定〉的通知》(桂工信人事〔2018〕202号),本单位设立办公室、工业数理研究所、工业发展战略研究所、两化融合研究所、工业绿色发展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所、投融资研究所等七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79.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3.65万元,下降24.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8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

2.事业收入10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52.67 %,主要原因是研究院的业务受到市场等因素影响,事业收入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236.5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0.96万元,下降20.4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研究院的业务受到市场等因素影响,事业收入减少,而相关成本支出不变,形成结余资金减少。二是本单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519.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9.2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1.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36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社保基数有增加。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01.09万元:49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用于组织实施课题服务项目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9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

3.住房保障支出(类)7.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公积金基数有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60.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6.38万元,下降74.5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研究院的业务受到市场等因素影响,事业收入减少,而相关成本支出不变,形成结余资金减少。二是本单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4.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其中:基本支出84.68万元,项目支出150.1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4.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7万元,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8万元,全部为工资福利支出8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 %,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持平。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434.5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434.54万元;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34.5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未能实时跟踪绩效实施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实时跟踪,保障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9.83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33万元,执行数为170.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指标:在职在编人员24人;二是产出质量指标: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核定水平足额发放绩效工资;三是产出时效指标: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四是产出成本: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保支出170.44万元;五是社会效益指标: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的实施,确保本单位在编人员24人的绩效工资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核定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在编人员留存率100%;六是满意度指标:未收到职工因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相关信访情况,达到预期效益。本项目自评未发现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本单位将继续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用之有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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