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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21 0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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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承担依法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的用能状况以及节能服务机构服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能源利用违法与违规案件举报、投诉和仲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成立于2009年5月31日,是非盈利性的节能行政事务执行机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技术检测科、法规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75.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5.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17万元,下降8.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3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调整。

2.其他收入1.7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拨付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9.48万元,下降97.88%,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当年拨付项目资金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0.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5.43万元,增长46.09%,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拨付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经费结转。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446.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6.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6.19万元,增长35.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养老、年金基数降低。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基数降低。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375.1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行、人员工资发放、项目开展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49.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12.4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降低。

5.年末结转和结余199.7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92万元,下降24.24%,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收入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31万元,增长14.16%。其中:基本支出312.43万元,项目支出60.9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6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2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职工养老、年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6.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行、人员工资发放、开展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精简部分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精简部分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比上年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差旅用车增加导致燃油费用、车辆运维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1%,比上年增加2.77万元,原因是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业务差旅用车增加导致燃油费用、车辆运维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开展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71万元,平均每辆2.8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原因是有来访公务接待工作。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5万元,国内人员接待1批次、2人次,人均235.00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批0次、0人次,人均0元/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4.67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2万元,降低9.6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7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业务增加,办公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60.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60.94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7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1.86%;6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3.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8.1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项目调整率超过30%;二是对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未在年度中期及时调整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规划预算支出金额;二是及时调整项目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0.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20个,项目总成本20.14万元;二是有效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规,持续影响“十四五”广西能耗双控管理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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