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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2-12 09:26     来源: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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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及其他无线电行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承担开展无线电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承担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单位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监测中心的职责任务和人员配置情况,设立综合科、无线电安全科、业务科3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

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访、对外联络、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扶贫、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2.无线电安全科

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干扰查处;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的安全保障任务;实施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无线电管控工作。

3.业务科

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工作;负责台站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对研制、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查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

(二)所属下级单位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总收入651.99万元,总支出651.9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67.38万元,增长69.52%,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报废旧站原址新建二类移动站含车1套;二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无线电便携式监测设备1套;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67.38万元,增长69.52%,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报废旧站原址新建二类移动站含车1套;二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无线电便携式监测设备1套。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总收入651.99万元,较上年增加267.38万元,增长69.52%。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1.99万元,同比增加267.38万元,增长69.5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五)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收入增长原因的说明:一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报废旧站原址新建二类移动站含车1套;二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无线电便携式监测设备1套。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总支出651.99万元,较上年增加267.38万元,增长69.5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24.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同比减少1.79万元,下降6.9%。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1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2.84%。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604.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9%,同比增加269.35万元,增长80.41%。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1.13%。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7.4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7.22%,同比减少1.44万元,下降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7.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7%。

基本支出下降原因的说明:2025年起,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不含年度考核奖,故减少相应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74.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72.78%,同比增加268.83万元,增长130.71%。

项目支出增加原因的说明:一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报废旧站原址新建二类移动站含车1套;二是2025年新增广西无线电管理机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无线电便携式监测设备1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4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6.6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6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7.3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6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7.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34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46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下降4.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99.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74.57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4.9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中心使用办公用房总面积为3054.51平方米。

(二)在编实有车辆情况。

我中心机动车编制数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有数3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8个,预算资金474.5万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无线电管理设施运行维护支出  31.5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做好贺州市无线电监测站房屋建筑物、技术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 4.5 2025年计划开展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及应急工作,确保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无线电安全;开展航空及铁路、水上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确保重要无线电业务安全,通信畅通;开展重要考试保障工作,防止无线电作弊,保证各类考试公平公正;开展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确保无线电设台用户正常通信,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无线电管理设施运行维护支出(物业管理费) 18.5 物业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大院符合社区检查要求,办公楼及其附属建筑物建筑保持清洁。

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支出 3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十四五”国家无线电管理和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提升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无线电技术设施能力,发挥技术支撑优势,优化超短波无线电监测网的配置,完善水上、航空、铁路、普通环境无线电监测网的建设。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类):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用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支出。包括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内容。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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