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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8-27 10:45     来源: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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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及其他无线电行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承担开展无线电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承担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562.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2.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6.02万元,下降9.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4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61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中央项目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0万元,与2023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

6.其他收入12.6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3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已全部使用。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562.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2.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6.02万元,下降9.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9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9.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2.10%,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3.02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工作支出、人员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73万元,下降10.9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4.12万元,下降8.97%。其中:基本支出213.77万元,项目支出335.68万元。

年初预算为554.3万元,支出决算为5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

按功能分类列示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主要用于无线电监管及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一年度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一年度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比上年增加3.39万元,增长3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40.0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3.18%,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40.05%。主要用于辖区内开展无线电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南宁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89万元,平均每辆2.9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2万元,下降6.61%,比上年决算增加2.92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0.8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335.6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78.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24.4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66%;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1.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34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有偏差;二是结转项目导致预算执行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分析管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线电管理设施运行维护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6.66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6.5万元,执行数为115.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无线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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