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是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2〕8号),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内燃机质量检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力机械质量检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用机械产品质量检测站、广西包装食品塑料机械产品质量检测站整合组建而成,加挂自治区汽车与机械检验研究院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汽车、机械等行业技术攻关、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研究,以及行业质量安全事故技术分析及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技术应对等工作,在资质范围内开展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查、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咨询培训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公开内容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97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0.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9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4.事业收入60.9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6.其他收入13.3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39.1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979.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9.37万元, 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778.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其中:基本支出499.54万元,项目支出366.3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6.42万元,支出决算为86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4%。
(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0.22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在职人员转退休,支出相应减少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6.58万元,支出决算为6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预决算差异主要为本年职人员转退休,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预决算差异主要为本年职人员转退休,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6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预决算差异主要为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2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调减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检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与机械工程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5万元,平均每辆0.4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2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业务所需的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366.3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366.3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52.7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9%;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13.5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2.86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1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残疾人保障金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5万元,执行数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文件依法依规按时缴纳到税务部门;二是根据2023年工资总额计算支付。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文件规定,不足30人小规模单位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减免优惠,因此预决算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预算和项目绩效的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认真完整申报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