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承担建材、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环保、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技术攻关,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研究。以及行业质量安全事故技术分析及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技术应对等工作。在资质范围内开展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查、鉴定评审、型式检验,咨询培训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公开内容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237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5.83万元, 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0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4.事业收入1557.8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6.其他收入21.03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2375.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40.47万元, 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6.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类)32.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849.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在资质范围内开展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查、鉴定评审、型式检验,咨询培训等业务的项目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类)52.2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6.年末结转和结余235.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其中:基本支出718.89万元,项目支出78.1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3.59万元,支出决算为79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从而增加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退休人员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68万元,支出决算为6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23万元,支出决算为3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7.67万元,支出决算为6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转退休,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在资质范围内开展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查、鉴定评审、型式检验,咨询培训等业务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2.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新材料院检测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材料技术工程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27万元,平均每辆2.2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比持平。与2023年相比,我院为2024年合并新增单位。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与上年决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9.7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3.5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6.4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业务所需的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78.1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78.1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8.1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新单位机构改革经验不足,年初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科学合理,尚有改善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后续将近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结合历史水平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预估年初指标值,充分发挥指标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物业管理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61万元,执行数为3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的物业管理,按照物业合同,物业公司为我院办公场所使用面积9391平方米、1台电梯提供规范、科学、高效的物业服务,该项目保障单位机构办公区正常运转,并通过持续改进和提升,维护办公楼的良好秩序。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年初预算设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等产出指标,达到年初预算设定的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满意度指标等效益指标而且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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