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单位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单位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无线电干扰查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及其他无线电行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承担开展无线电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承担上级无线电管理单位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行业特点和人员配置情况,设立综合科、无线电安全科、业务科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各设正职1名。
1.综合科
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访、对外联络、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扶贫、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2.无线电安全科
负责无线电信号监测和无线电台(站)的检查和检测;负责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干扰查处;负责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管理和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重大活动无线电的安全保障任务;实施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无线电管控工作。
3.业务科
根据授权实施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核准;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工作;负责台站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对研制、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查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事务性等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8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7.0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4.22万元,增长27.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1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0.82万元,增长31.9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中央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支出43.67万元;二是2024年自治区本级经费同比增加35万元;三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业务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11.9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绩效奖金同比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67万元,下降89.29%,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一步清理了基本户留存资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87.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7.0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4.22万元,增长27.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等相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业务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费等相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30%,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业务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7.46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包括贺州市C级固定站、小型站、外挂站的运行维护相关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0.19万元,增长31.1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中央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支出43.67万元;二是2024年自治区本级经费同比增加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等工资业务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一步清理了基本户留存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1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5.19万元,增长29.38%。其中:基本支出175.62万元,项目支出199.5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4.59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等相关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费等相关支出。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334.99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日常运行维护费(包括贺州市C级固定站、小型站、外挂站的运行维护相关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24万元,公用经费26.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6.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4年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0%,比上年减少1.66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国家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3%,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25.34%,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公务用车燃油充值,同时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贺州市辖区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无线电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45万元,平均每辆1.4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65.22%,原因是2024年按照国家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11.1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54万元,下降22.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国家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5.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其中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7.78%;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2.22%;0个项目评为三等;0个项目评为四等。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不规范,预算绩效水平知识有待提升,对绩效认知程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对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单位绩效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2024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专项监管和其他相关支出)"等9个项目均为一般项目,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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