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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04 18:08     来源: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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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承担依法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的用能状况以及节能服务机构服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能源利用违法与违规案件举报、投诉和仲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数据采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中心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技术检测科、法规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桂财预函〔2024〕113 号),本单位为撤销单位,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资产及剩余预算指标已整体划入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5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7.05万元,下降57.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0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15.33万元,下降57.6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9.46万元,下降99.5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单位账上资金余额归集调出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59.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9.3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6.73万元,下降64.2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年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97万元,下降48.3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2.卫生健康支出(类)6.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42.5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21.5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行、人员工资发放、项目开展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3.6万元,下降67.6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01万元,下降45.9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8.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4.53万元,下降57.46%。其中:基本支出138.77万元,项目支出20.06万元。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0.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4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4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主要用于中心日常运行、人员工资发放、开展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8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 %,比上年减少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比上年减少5.0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主要用于开展节能监察事务性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63万元,平均每辆0.3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相关资产已划转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由该单位统一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19.2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19.27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4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8.28%;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3.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1.72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执行存在偏差,在年中未及时进行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高绩效指标编制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实时跟踪,保障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节能宣传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8万元,执行数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国家节能宣传周宣传品≥200套,验收合格率100%;二是于2024年5月完成节能宣传周宣传工作及企业节能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市级节能监察机构宣传资料发放覆盖率100%。对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执行的绩效指标,在年中未及时进行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高绩效指标编制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实时跟踪,保障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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