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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9-04 18:12     来源: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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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相关方面的研究;向社会提供工业和信息化咨询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即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本单位设立办公室、工业数理研究所、工业发展战略研究所、两化融合研究所、工业绿色发展研究所、中小企业研究所、投融资研究所等七个职能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桂财预函〔2024〕113 号),本单位为撤销单位,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资产及剩余预算指标已整体划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31.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235.32万元,下降68.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7.32万元,减少54.2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年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账上资金余额归集调出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31.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1.8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7.4万元,下降74.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社保基数有增加。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用于专项项目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7.89万元,下降77.4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3.住房保障支出(类)7.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增薪,公积金基数有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账上资金余额归集调出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7.32万元,减少54.2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撤销单位,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基本支出85.13万元,项目支出46.69万元。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1%。,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列示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06万元,支出决算为8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本单位财务收支核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资金预算划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继续使用。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3万元,全部为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相关资产已划转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由该单位统一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22.3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22.38万元;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4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4.98%;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8.9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4.7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部分绩效指标执行存在偏差,未及时进行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高绩效指标编制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实时跟踪,保障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数量指标:按单位职工人数26人申报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二是产出质量指标:按税局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三是产出时效指标:按时完成2024年度残疾人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四是产出成本:残疾人保障金支出3.42万元;五是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保障金政策落实率为100%;六是满意度指标:已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未收到征收单位催缴通知或征收滞纳金通知。本项目自评未发现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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