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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银行重新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15 17: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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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规范,经研究决定,我厅将重新遴选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银行,并就该事项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银行重新遴选。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银行重新遴选

(二)完成时间:2021年1119

三、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成交结果公告时间、评标相关要求

(一)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下午6时止

(二)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9楼会议室

(三)磋商时间:2021年111日下午3时至5

(四)磋商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材料要求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中标公告时间:磋商评审后二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招投标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统一公示。网址:http://gxt.gxzf.gov.cn/

(七)评标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评标小组。

(八)评标办法:统一时间开标,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评标小组综合各方面条件综合评估确定。

九)联系人:何娟凤,龚永会;电话:0771-8095221

四、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桂财规[2017]68号文精神,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1家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管理银行(以下简称非税户管理银行)。非税户管理银行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宁市城区设有营业网点,并可在全市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状况良好,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4、具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二级分行及以上金融机构。

(二)投标人投标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每份标书应包括以下材料:

1、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服务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证明材料;

3、廉政承诺书;

4、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南宁市城区设有营业网点,并可在全市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资金竞争性选择开户银行综合评分指标(202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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