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办财务函〔2023〕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相关要求,我厅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
自治区工信厅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及自治区财政有关要求完成我厅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完成时间在2023年6月20日前。委托工作内容包括协助编制厅本级内控报告及汇总审核工信厅部门内控报告,提交成果包括报告所需佐证材料(电子版)、编报评分等级达到良级以上、直属单位核查结果和整改建议、内部控制典型案例、“回头看”报告及经审核的效验表。
三、报价要求
项目采购上控价为3万元,高于上控价为无效报价。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该项目,请在2023年5月23日下午17:00之前进行报价,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含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信息、联系人等),以上材料密封当面交到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9楼913室。
联系人及电话:龚永会,0771-809507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