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机械〔2020〕21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政府对“33消费节”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0〕58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从11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械产品促产促销活动,现将《2020年广西机械产品促产促销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广西机械产品促产促销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打好六大会战、奋战70天”冲刺行动,根据自治区政府对“33消费节”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0〕58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从11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械产品促产促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促产促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7日-2021年1月31日。
二、参加促产促销的生产企业应符合的条件
(一)2020年10月止广西产值前500强中的机械制造企业,列入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广西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工程化方案、瞪羚企业及其培育库的广西机械行业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船舶生产企业不列入此次促产促销活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企业生产经营良好,市场开拓成效明显,2020年11月—2021年1月生产企业净增产值的平均值环比增长3%以上(与2020年9月—10月2个月产值的平均值对比)。
三、补贴办法
此次促产促销的补贴分为两部分。
(一)基础补贴。凡环比增长达到3%(含3%)以上的企业均给予补贴30万元;
(二)增量补贴。增量按计算公式来计算,其中:A为申报企业获得的增量补贴,B为获得补贴的企业数,X为促产促销活动补贴资金总额,Y为获得补贴的企业活动期间净增产值总和,Z为单个企业活动期间净增产值)。
如所有申报企业的补贴总额超过1亿元,则按相应比例缩减单个企业的补贴额度,最终补贴额度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申报企业数、申报补贴资金总量、补贴标准,以及产值环比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补贴资金申报程序
符合参加促产促销活动条件的广西机械行业生产企业于2021年2月10日前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1年2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复审后按有关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企业提交2020年广西促进机械产品促产促销活动补贴资金申请书(申请书中需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企业促产促销活动期间环比产值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深入企业了解生产、销售、市场等情况,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达产增产满产。
(二)根据自治区领导有关促产促销最新指示,凡《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20〕58号)中涉及的促产促销生产企业应符合的条件、补贴办法、补贴标准等有关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符合促产促销条件的广西机械行业生产企业名单
2.企业促产促销活动期间环比产值情况汇总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