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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5676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工信规范〔2025〕10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08-01 17:07     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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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规范〔2025〕1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南宁海关各隶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落实,更大力度推进工业振兴,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制定了《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落实,更大力度推进工业振兴,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实体经济服务,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一)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工业企业稳岗扩产,根据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当季产值、用电、利润、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增长情况,分季度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采购生产物料、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安全生产等。(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二)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多接订单、扩大营收,根据企业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当季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增长情况分季度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软件开发、市场拓展及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等。(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二、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三)鼓励重大产业、产业优化升级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重点项目加快投资,按项目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企业实施更多有效益的工业项目,支持企业多项目同时推进。(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四)扩大自治区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支持范围到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并延长最长使用期限至9个月,实行“随报随审”,推动25亿元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循环使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五)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等前期手续办理联动起来,提升审查审批效率。(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数据局)

(六)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和推动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整合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重点工业项目少等待、快开工。(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数据局,广西通信管理局)

三、加力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七)实施“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知名展会,支持工业企业自主举办新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活动,支持工业企业赴东盟、中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加重点展会,对企业参展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等给予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八)鼓励工业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企业,对其2025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开拓境外市场的成本费用给予一定补助,用于支持企业展销展览、搭建销售渠道、开展新产品推广等。(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九)支持医药企业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医药企业参与2025年省级及以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中标的品种,按采购金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十)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监管中心建设,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边境仓、保税仓以及公共清关中心、配套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工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海外销售渠道。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报关报检、物流运输、退税、结算、信保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支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

(十一)鼓励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推广。支持获得财政性科技资金资助的装备参与认定,对获批认定且未获得财政性科技资金资助的装备按照销售价格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台(套)装备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二)支持工业领域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应用,面向工业企业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遴选一批进入广西“人工智能+制造”产品目录,对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具备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潜力的企业给予奖励。(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自筹经费技术创新项目100项以上,加速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聚焦企业技术能级提升,培育认定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30家以上;树立质量标杆典范,培育认定一批自治区质量标杆,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提升工业企业通关服务

(十四)优化进口铜精矿“目的地检验”作业流程,加快推进铜精矿目的地自动化检验监管流水线建设,打造智慧商检进口铜精矿应用场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铜精矿“保税混矿”场所和企业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十五)进一步提升防城港和钦州等口岸粮食进口检测能力,力争完成200项次粮食相关项目扩项。完善北部湾各港口进境粮食智慧检疫监管模式,实现自动取制样、在线智能检疫和粮食表层智能查检取样,全面提升关区进境粮食口岸检疫能力,更好保障粮食加工产业原料供应。(牵头单位:南宁海关)

(十六)加大对AEO企业(经认证的经营者)的服务力度,将广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等纳入AEO企业重点培育范围。持续推进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落实,优先为AEO企业办理报关单申报、修改、撤销等通关手续,助力企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享受海关改革红利,持续拉长AEO企业享惠清单。(牵头单位:南宁海关)

六、加大工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十七)依托全区发展改革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小微企业,将外贸企业纳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支持重点,组织做好走访对接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依托进出口贸易场景及订单、物流等数据要素,提升信用评估和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推进技术改造再贷款、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科技型企业项目融资。(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十八)出台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保障新兴产业融资,助力人工智能产业及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力争投向工业企业贴息贷款8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十九)优化“工业振兴担”“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政策,建立聚焦重点、快捷高效、风险共担的融资担保政策体系,引入更多银行、担保等合作金融机构参与基金分险。对重大项目的融资问题,采用创新型风险调配政策,灵活调配风险分担比例以及担保费率,加大对工业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七、强化工业企业用工保障

(二十)深化企业用工结对、缺工响应、信息发布、规范用工四项服务机制,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通过“点对点”送工、区内劳务协作等方式及时回应解决企业缺工诉求。面向重点产业园区建立“职通园区”就业服务站,鼓励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参与设施运营和服务提供,为驻园企业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深入实施“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多渠道征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匹配。(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十一)大力开展技能强企行动,聚焦“人工智能+”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着力缓解企业技能人才紧缺问题。(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

(二十二)加力落实惠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比例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广西税务局)

八、加大工业企业用电保障力度

(二十三)优化完善我区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支持可调节负荷资源通过灵活用电消纳富余电力、增产扩产,鼓励企业利用谷段时间生产,降低用电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刚性落实国家负荷率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和服务客户优化用电方式,合理报装用电变压器容量,引导客户主动响应与负荷率挂钩的需量电价激励约束机制。对于符合需量电价打9折的用户,自动识别直接降价,全力推动改革红利充分释放。(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依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二十五)按规定用好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财政补助政策,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支持强化“公转铁”“公转水”。对按要求开行的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进行补助,从北部湾港至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陕西、湖南等我国中西部省份以及广西区内运输海铁联运集装箱(重箱)的货运班列予以补助;对北部湾港内原以散装运输的货物适合改用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企业予以补助。(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加大政策宣传和兑现力度

(二十六)通过“处长讲政策”“实体经济服务员送政策”“关长送政策”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对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做好电价、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宣贯,选取典型园区企业示例,引导帮助企业用好各项政策降低用电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南宁海关,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组织实施)

(二十七)完善财政资金直达专户管理机制,保障纳入自治区财政资金直达专户的工业稳增长政策资金额度,确保惠企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兑现惠企政策。(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一、深化实体经济调研服务

(二十八)每季度开展自治区领导集中调研服务,将工业经济运行纳入17个自治区领导调研组的服务内容,“一对一”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工业项目调研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各地及时兑现惠企政策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专班,广西实体经济服务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

(二十九)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困难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融资、物流、用电、用工等系列专项服务。提高企业问题办理质效,完善服务实体经济APP、“桂i企”微信小程序AI分办、AI政策查询等功能。(牵头单位:自治区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专班,广西实体经济服务员工作队驻各市工作队)

(三十)用好“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汇聚更多优质服务商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服务,以服务券形式补贴中小企业购买企业诊断、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等专业服务,力争降低中小企业获取服务成本超1000万元,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改造升级。(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本政策措施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资金奖补的政策由相关部门另行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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