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规范〔2020〕14号
各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广西促进工程机械销售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广西促进工程机械销售活动方案
为推动以柳工为龙头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2020年广西促进工程机械销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5日-11月15日。
二、企业申报财政资金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良好,活动期间实现产量同比增长10%以上,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二)市场开拓成效明显,活动期间实现装载机和挖掘机销量各同比增长10%以上。
三、活动内容
(一)鼓励企业加大全产品线上线下促销力度,创新网络营销模式,支持搭建数字化营销平台。对实现销售的产品按不同价格区间予以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标准如下表(注:企业产品实际降价幅度必须高于价格表奖励标准;对用于支持广西本地重大项目建设的产品,每台额外再给予奖励)。
扣除奖励金额前产品 价格(P)所在区间 (万元) | 奖励标准 (万元) | 用于支持广西本地重大项目建设产品额外奖励 (万元) |
P<10 | 0.2 | 0.1 |
10≤P<30 | 0.5 | 0.25 |
30≤P<50 | 1 | 0.5 |
50≤P<80 | 1.5 | 0.75 |
P≥80 | 2 | 1 |
(二)鼓励企业精准施策,实施深度营销,通过全国渠道经销商积极开拓各自区域的目标市场,消除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使各产品销售区域取得逆势增长。活动期间按累计销售额增长幅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资金拨付给工程机械生产企业,各区域经销商通过生产企业申请奖励资金,由生产企业收到奖励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给经销商。
活动期间销售额累计与2019年同期累计增长幅度(S)% | 奖励标准 (按照销售额%) |
0<S<10% | 1% |
10%≤S<30% | 2% |
S≥30% | 3% |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复审。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企业2020年广西促进工程机械销售活动奖励和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以及活动期间企业月度产品销量汇总表(汇总表应包括产品品牌型号、销售发票号、销售价格、销售日期、运输发票等信息)。
(二)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申报材料审计报告以及企业提供审计的相关材料。
六、资金来源及拨付
(一)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支持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柳州市财政配套资金2000万元。柳州市财政配套资金仅用于支持参与本次活动的柳州市企业。
(二)资金拨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奖励资金拨付给工程机械生产企业。奖励资金的拨付额度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活动奖励资金总量、奖励标准,以及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七、附则
本方案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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