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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成文日期:2021年04月21日
标  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百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工信政法〔2021〕97号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2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西百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22 17:27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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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信政法202197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西百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1日


广西百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石,2016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的领域,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为贯彻落实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百家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工业振兴战略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我区制造业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巩固和提升其区内外地位,促进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提高发展效益和质量,提升我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二)主要原则。

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专注细分领域,“专特优精”创新发展。政府加强服务引导和政策支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统筹协调,多极发展。以九大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为主,统筹和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形成多点梯次错位竞相发展的局面。

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筛选并公布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重视发现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引导和支持其创新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单项冠军企业。注重总结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

(三)目标任务。

力争经过三年的培育,到2023年,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达到100家(2021年40家、2022—2023年各30家左右),企业区内外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技术水平进一步跃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发现和培育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进入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动态保持每年在库企业200家左右,支持企业培育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二、培育标准

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在广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外、区内外前列的企业;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有发展潜力产业的企业为主。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

(一)示范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细分产品市场,细分产品之间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原则上位居全国前5位或广西前3位。

3.企业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3年或以上。

4.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5.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市场前景好。 

6.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7.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8.符合国家工业强基工程、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广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广西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在市鼓励类产业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9.已入选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自动成为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

10.企业近三年无进入失信联合惩戒的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无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二)培育企业。

1.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特定细分产品之间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5或广西前10位。

3.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2年或以上。

4.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6.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7.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8.已入选国家或广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动进入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

三、组织实施

(一)摸底调查。

对照培育标准,组织各行业处室及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全区有潜力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进行深入摸底调查,掌握一批拟入库制造业企业(产品)名单。同时,向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行业协会调查了解行业企业市场份额情况,取得国家、广西有关行业权威数据。(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时间安排:每年一季度前)

(二)建立培育库。

组织企业根据遴选条件申报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指导编写申请企业培育发展方案,明确发展思路、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的申报推荐,对相关数据和资料的逻辑性和完备性审核把关,填写推荐意见并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推荐的企业,经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审核后纳入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时间安排:每年二季度前完成培育库建立或更新)

(三)培育提升。

示范企业要围绕细分市场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国际品牌,全面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培育企业要按照申请企业培育发展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资金投入,每年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尽早达到示范企业的条件要求。各行业处室负责指导企业落实培育方案并开展同行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标活动,瞄准标杆企业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不断加以改进,向标杆企业看齐。政策法规处视情况组织专家开展培育提升诊断咨询活动。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培育提升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时间安排:长期)

(四)示范企业评选。

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广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广西鼓励类产业分行业安排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名额,各行业处室提出入围建议名单。政策法规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对申报企业数据和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政策法规处组织召开评审会,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培育库中的企业进行评选,择优评选推荐为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时间安排:每年三季度前)

(五)动态管理。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保留并发布名单,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自动丧失“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称号。培育企业在落实完成《培育发展方案》各项任务、自评达到示范企业要求的,申报示范企业。培育企业满3年未能评选为“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估是否保留其培育资格。(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时间安排:每年三季度前)

(六)示范推广。

认真总结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每年选择一批典型经验,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总结归纳国家、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成功经验,组织企业学习交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单项冠军企业的示范推广工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会各行业处室,时间安排:长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1〕5号),对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优先享受工业和信息化各类扶持政策。广西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阶段性总结和监督检查制度。鼓励地方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处室要加强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对标,提供培育提升诊断咨询服务,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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