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贺州市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为便于理解《若干措施》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发展可降解新材料促进碳酸钙产业转型升级有关工作的纪要(2021年7月10日)》(桂政阅〔2021〕67号)有关要求,为推动贺州从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向广西可降解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转变,打造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全国技术领先、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精品碳酸钙产业集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贺州市人民政府开展广泛调研,研究确定贺州市可降解新材料的政策需求。在形成初稿后,于3月22日发文向21个区直部门和科研机构征求修改意见。在逐项研究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后,形成送审稿。于4月2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若干措施》文件共11条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可降解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推动贺州市打造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发展集聚区,支持将贺州市两大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库。
(二)支持对标行业龙头补链延链强链。组织“粤桂区域联动发展贺州市推介会”,鼓励在贺州市举办碳酸钙产业博览会、技术交流会等,对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和“双百双新”产业项目。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等资金倾斜支持贺州市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发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融资支持,按“桂惠贷”政策予以贴息支持,支持设立各类基金推动产业发展,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
(五)强化技术创新攻关。鼓励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支持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支持贺州市建设创新平台,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事后奖补。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设立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和孵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等。支持贺州学院建设相关的学科专业,鼓励共建产教融合型基地。
(七)加强可降解新材料制品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广西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目录》,推广使用可降解产品。
(八)保障产业发展用矿用地用林需求。加大对贺州市碳酸钙矿产资源普查、勘察,支持贺州市将碳酸钙采矿权有计划实施公开出让和资源性要素指标向产业园倾斜。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林地指标。
(九)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贺州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落实《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实施方案》。
(十)保障产业发展能耗需求。对能效水平达到行业标杆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能。
(十一)加强质量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贺州市设立可降解新材料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开拓检验检测业务,支持开展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推动国际互认机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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