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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2-20 08:55     来源:科技与新兴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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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不断健全,需提高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认定标准和评价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并与国家相关政策保持一致。同时国家和自治区机构改革的推进,相关部门名称和职能发生变化,原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因此,我厅等6部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桂工信科技〔2018〕228号)应作出相应调整修改。

二、《办法》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办法》修订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2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技人才支撑现代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43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主要内容共6个章节24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编制目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及其主要职能、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认定):主要明确了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及认定程序。

第三章(运行评价):主要明确了企业技术中心的动态管理机制、评价程序及评价结果等级划分。

第四章(调整与撤销):主要明确了企业技术中心在发生重大调整时的报告义务,以及撤销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具体情形和后续限制措施。

第五章(鼓励政策):主要明确了对企业技术中心及其所在企业的支持措施。

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本办法涉及的申请材料、评价材料发布说明、施行日期及解释主体。

四、《办法》修订开展了哪些工作?

《办法》修订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集中讨论,系统梳理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有关文件,召开修订座谈会进行讨论商议,认真对照我区原办法,明确修订思路及修改增补内容,形成《办法(讨论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向厅内有关处室、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征求意见并根据采纳意见修改完善,在我厅门户网站“群众互动”栏目发布信息,公开向社会大众征集意见。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经审查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程序规定及要求。

五、《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办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实施修订:

一是规范表述。依据国家、自治区等机构改革方案,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改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税局、地税局”改为“广西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改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是提高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细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比如:合并认定、评价工作条款,增强条理性和操作性;增加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年限规定;增加研发经费支出额的绝对值规定;降低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的要求;增加企业申请企业技术中心需满足的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条件;降低评价频率;撤销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设分中心条款;调整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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