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规划〔2017〕608号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局):
为适应广西工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广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工作,对原执行的《广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级工信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新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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