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啸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河池市进一步打造‘中国丝绸新都’的建议”(编号:2023462),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经研究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全力支持河池引进丝绸精深加工项目
近年来,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等方面大力支持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发展。政策方面。《广西纺织服装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广西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方案将河池市作为优势茧丝生产加工基地和茧丝绸产业链集聚区,重点布局、优先发展,全力打造蚕桑茧丝绸全产业链。项目资金方面。自治区多渠道筹措资金,指导河池市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等各级产业帮扶资金发展蚕桑产业,以项目带动优质原料茧基地高质量发展,为茧丝绸精深加工提供了优质原料保障,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招商引资方面。2022年,自治区协助河池市引进深圳市服装供应链协会河池宜州轻纺城、河池鼎盛广西时尚科技园、深圳同益新中控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国色天丝产业园、广西国色天蚕产业园等重大项目。
为深化广西与长江经济带纺织服装丝绸产业合作,强化丝绸精深加工产业链招商,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推动区、市、县联动招商,自治区轻工纺织集群招商工作专班赴江苏省苏州市开展纺织服装产业招商活动,分别举办“投资广西——纺织服装产业(苏州)合作座谈会”“投资广西——纺织服装产业(汾湖)合作座谈会”,聚焦江浙鲁粤地区丝绸精深加工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并重点推介河池宜州作为产业转移的目的地,推动苏州鼎盛丝绸等补链延链强链项目签约落地河池宜州。
下一步,自治区轻工纺织集群招商工作专班将加强产业链招商,以河池市蚕桑茧丝绸招商作为重点,围绕丝绸精深加工,继续组织河池蚕桑产业链招商小分队赴江苏、浙江、广东等地招商考察,积极引进丝绸精深加工项目。
二、加强鲜茧收购质量管理,参与制定相关质量标准
(一)国家层面已制定有现行的鲜茧收购质量管理办法,2003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3号颁布了《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20年来,经过2018、2020、2022年三次修订,现行的《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对茧丝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具体全面的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长期依据《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茧丝产品质量监管。
(二)商务部行业标准《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SB/T11225-2021),已于2021年5月1日实施,为加强鲜茧收购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鲜茧收购市场规范有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优质优价、诚信经营的鲜茧收购市场环境,提供了可操作性强且全面的技术操作规范。
(三)新国标GB/T 19113—2022《桑蚕鲜茧分级 茧层量法》已经于2022年10月12日发布,2023年5月1日实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广西质检院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在修订分级时,起草小组选取了河池市72批次两广二号鲜茧检验结果作为有效基础数据进行分级统计分析。该标准适合我区桑蚕鲜茧生产、加工的现状和特点,在鲜茧收购、加工、流通等环节得以广泛应用,特别是在鲜茧收购环节,能有效、快速地将鲜茧分级,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而提升全区鲜茧丝产品质量。
(四)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促进棉花等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对蚕茧收购站、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义务,严厉打击收购“毛脚茧”等质量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检查蚕茧收购站132家、加工企业69家,开展了生丝、蚕丝被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82批次,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4批次。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以《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桑蚕鲜茧分级 茧层量法》和《桑蚕鲜茧收购技术要求》为技术和管理依据,加强全区茧丝质量常态化监管,对收购毛脚茧、哄抬茧价等现象进行依法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加强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巩固和完善质量保证能力条件水平,推动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质量义务。
三、自治区多渠道筹措各种财政资金支持河池茧丝绸产业发展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意见(修订)》(桂政发〔2017〕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操作指引(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0号)等最新的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拥有核心优势、具备高成长性的企业、产业。主要投资方向为IT技术、芯片、光机电、先进制造、消费品、物流、连锁服务、生物医药、能源环保、新材料、化工、互联网、新媒体等国家政策支持且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主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支持发展和港口、园区等交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相关的行业。我区茧丝绸产业暂未列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向,另外,我区茧丝绸产业在规模和经济总量、经济效益、税收贡献方面尚未达到在自治区层面成立茧丝绸产业发展基金的条件。
(二)自治区长期以来,利用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资金支持广西茧丝绸产业发展,并逐年加大比例支持茧丝绸主产区河池市,2011—2022年,全区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2.57亿元,支持全区项目258个,其中支持河池市项目62个,河池项目数占比24%,支持河池资金小计0.68亿元,支持资金占比26.64%;2021年全区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4121万元,支持全区项目32个,其中支持河池市项目11个,小计1223万元,资金占比29.68%;2022年资金总额2450 万元,全区项目28个,其中支持河池市项目8个,小计720万元,资金占比29.4%。
(三)2020年7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扶贫办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生丝质押担保贷款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0〕15 号),当前,中国茧丝交易市场和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已在我区开展常态化的生丝质押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开展生丝质押工作,获得临时的融资支持,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困难。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广西茧丝绸产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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