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消费函〔2023〕1215号
自治区公安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6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对未成年人非法改装电动车,加强综合治理”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细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等文件,落实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实现全链条治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从生产源头对电动自行车产业进行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违规篡改整改、贯标宣传和检查等工作,规范产业发展。引导生产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加快开发轻量化、智能化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及安全性。
2023年4月,印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及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桂工信消费〔2023〕216号),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深入生产企业宣贯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引导电动自行车及乘员头盔生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加强自律,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政策,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引导企业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改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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