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请求核准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浮选金原矿(砂)技改项目的请示》(百工信报〔2018〕1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创造更好的企业效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同意建设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浮选金原矿(砂)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2018-451022-09-02-037605
项目建设单位: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田东县朔良镇百敏村。
三、建设内容:建设1条生产能力为日处理400吨浮选金原矿(砂)加工生产线,建设管理房、倒班宿舍、破碎车间、磨矿车间、浮选车间、原矿场、精矿库及其附属设施等,年产金精矿1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为396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
五、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产值10835万元,年实现税利432万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田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那龙矿项目选址报告的答复意见》(东住建复〔2018〕522号);
(2)田东县国土资源局《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400T浮选金原矿(沙)技改项目宗地的说明》;
(3)百色市工信委《关于请求核准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浮选金原矿(砂)技改项目的请示》(百工信报〔2018〕145号)。
七、项目建设要认真做好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做到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要充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厅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许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应许可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田东县那龙矿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厅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